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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工商局落实监管责任维护春节市场消费安全取得成效
 
发布日期: 2012年02月01日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 清远市工商局
 

春节期间,清远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,认真组织落实节日期间的市场监管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等方面工作,切实履行监管责任,努力维护节日期间各类市场秩序,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和谐、稳定、平安的春节。

一、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稳定

春节期间,全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执法机动队伍制度,积极、稳妥、快速处理突发事件,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,确保了全市节日市场秩序稳定。节日期间,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制假售假、不正当竞争、商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各类违法案件125宗。

二、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,确保节日消费安全

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围绕春节市场特点,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,有力保障节日消费安全。一是明确工作重点。根据春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,以商业区、旅游区、城郊结合部等为重点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。对商场、超市、食品批发市场、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,认真开展监督检查,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,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。二是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、储存条件、进货来源等方面的检查,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、不合格食品清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自觉把好进货质量关。三是开展应节食品质量抽查,加强超市和应节食品的监管。在节前开展腊肉、食用油以及应节食品为重点的质量监测及后续处理处理工作,共抽查174批次中,经检验共有56批次不合格。抽检后续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20宗。据统计,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535人次,检查食品经营户7469户次,检查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4个次,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0宗,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和商标侵权等食品案件9宗,查获饮料13公斤、食用油12.8公斤、糕点7.5公斤、米面制品5公斤、糖果食品3公斤、调味品2公斤、腌制食品2公斤。通过加大执法力度,有效保障了节日期间市场消费安全。

三、妥善处理消费投诉,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

春节前,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多名消费者申诉赢之城三楼某健身俱乐部突然关门停业,部份消费者甚至情绪激动,有事态蔓延的态势。为确保消费和谐稳定,市工商局12315中心立即启动重大消费申诉事件处理机制,对事件进行了快速处理。鉴于经营者的行为已涉嫌诈骗,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主动与公安部门(光明派出所)联系,有效引导后续投诉人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。春节期间,全市各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、申诉和举报,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来电134个(含电话留言100个),其中咨询105宗,消费申诉29宗。目前,收到的投诉、举报也于接办第一时间转到了属地工商部门处理。


 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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